正月初十,是广西岑溪人的上灯节。这天亲戚朋友都带礼物来道贺,主家设宴招待,是谓请灯酒。
据《岑溪市志》记载,新生儿如是男孩,满月后,在次年的农历正月初十日,要悬灯庆祝,俗谓“上灯”。在初十日零时,将五彩纸扎的花灯悬于屋厅的栋梁上和社公的灯棚里。
在广西岑溪,“上灯”发展到今天,已经是个盛大的传统节日了。这种在正月初十同一天内,全市人民基本都到有男孩“上灯”的亲戚朋友家里喝喜酒的风俗在全国绝无仅有。
每当正月初十上灯节来临,岑溪市会出现三大奇观。
第一奇观是街上挂满花灯,任人采购。一般上灯人家要买回两盏灯,一盏挂在厅堂,一盏挂在家乡村里所属的寺庙。每盏灯里要包两颗卵石,表示后继有人,可以传宗接代。
第二奇观是全市的大小饭店,全都爆满。有的在一个月前就订了酒桌,少则十几桌,多则上百桌。有的酒店摆四轮,上午9点开桌,12点一轮,下午3点又开桌,6点又一轮。
第三奇观是市民都有喜酒喝。谁都有三姑六婆,七叔八舅,添丁了,上灯了,可喜可贺,封红包,喝喜酒。城里人到各家饭店,农村人走村串户。有人说这是全体岑溪人的“饮日”(喝酒日)。
有上灯就有落灯,正月十六为落灯日,在正月初一没有喝上灯酒的亲戚朋友到十六落灯日这天要补喝。